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方正證券”或“保薦機構”)作為新恒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新恒匯”或“公司”)的保薦機構,根據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》《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(試行)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,對新恒匯擬增加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,現發表核查意見如下:
一、 核查事項概述
新恒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其2025年度業務發展規劃及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,擬增加與特定關聯方之間關于“新型膜材料”銷售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。該關聯交易屬于公司正常經營范圍內持續發生的交易行為,遵循市場化原則進行。
二、 關聯交易基本情況及預計增加原因
本次預計增加的日常關聯交易主要涉及向關聯方銷售“新型膜材料”。該材料為公司核心產品之一,廣泛應用于電子元器件、柔性顯示、新能源電池等前沿領域,具有高技術含量和良好的市場前景。
預計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:
- 市場需求增長:下游應用領域,特別是新能源及高端電子制造產業持續快速發展,對高性能新型膜材料的需求顯著提升。
- 深化戰略合作:相關關聯方與公司在產業鏈上存在協同效應,增加交易有利于鞏固和深化雙方的戰略合作關系,實現技術共研與市場共享。
- 經營規劃需要:根據公司2025年度產能釋放及市場開拓計劃,與關聯方的交易規模相應調整,屬于基于正常商業邏輯的合理預測。
新增預計金額將履行公司內部相應的審批程序,關聯交易價格將參照市場價格或成本加成等方式公平合理地確定,不會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。
三、 保薦機構核查程序
為出具本核查意見,保薦機構主要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:
- 查閱了新恒匯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董事會、監事會會議文件及相關公告;
- 獲取并審閱了公司關于新增關聯交易的必要性、合理性的說明文件;
- 復核了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依據,評估其公允性;
- 核查了相關關聯方的基本情況及與公司的關聯關系;
- 檢查了公司《關聯交易管理制度》的完備性及決策程序的合規性。
四、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
經核查,方正證券認為:
新恒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項,是基于公司實際生產經營及市場情況所做出,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客觀需要。該等關聯交易事項遵循了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場原則,定價方式公允,決策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》及《公司章程》《關聯交易管理制度》等相關規定,已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。該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,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。
保薦機構對新恒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項無異議。
特此出具核查意見。
保薦代表人(簽字):
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(蓋章)
年 月 日